当事人信息
原告:俞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安泰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俞京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彤,北京以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崔玉符,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首钢退休职工,住北京市丰台区。
被告: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长辛店分中心,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公路街27号。
法定代表人:马跃军,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谷晓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长辛店分中心职工,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慧琮,北京市营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俞勇与被告崔玉符、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长辛店分中心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原告俞勇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俞勇申请撤回对崔玉符、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长辛店分中心的起诉,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俞勇撤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俞勇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