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陈健、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金兰:
陈健、任金兰申请执行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479.5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479.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姜志兰。至此,(2021)黔0113执11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