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西省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夏县东风西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刘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省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西省夏县人民法院(2019)晋0828民初1223号(2020)晋08民终113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刘明堂未按裁定书规定的时间履行。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作出查封被执行人刘某某位于运城空港开发区康杰北路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拍卖被执行人刘某某位于运城空港开发区康杰北路的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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