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姚延林,男,****年**月**日出生,住黄山市徽州区。
被执行人:程国勇,男,****年**月**日出生,住黄山市黄山区。
审理经过
本案受理的姚延林申请执行程国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皖1004民初956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程国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程国勇至今未履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及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程国勇银行存款人民币1005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