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胡孝先,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桥岭林业局医院退休干部,住天桥岭镇。
被申请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
诉讼委托代理人:葛宏刚,男,吉林容善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人胡孝先与被申请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保全一案,申请人胡孝先申请进行网络查控,查询被申请人财产,我院于2021年6月23日进行网络查控,查询被申请人财产。
申请人胡孝先申请保全的(2021)吉7501执保13号案件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2021)吉7501执保13号案件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倪艳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孙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