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叶斯波力斯拉木哈孜,男,1989年10月出生,哈萨克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
被申请人:塔力哈提加库拉,男,1989年2月出生,哈萨克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
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的申请人叶斯波力斯拉木哈孜与塔力哈提加库拉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经查被申请人塔力哈提加库拉有存款账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塔力哈提加库拉在银行存款50,000元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