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范静琳与被执行人陈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范静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522民特31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6日向被执行人陈坤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要求被执行人陈坤支付申请执行人范静琳65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范静琳与被执行人陈坤私下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坤已自动履行完毕,该案执行目的已经达到。
至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