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立灿,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被告黄立稳,男,汉族,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人。
审理经过
原告黄立灿与被告黄立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原告黄立灿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起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与被告协商一致,现原告自愿申请撤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黄立灿撤诉。
案件受理费8350元,减半收取4175元,由原告黄立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