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莉,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睢县。 被执行人:余方治,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睢县。 被执行人:恒璐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睢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莉与余方治、恒路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422执191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司连杰 审判员 宋忠辉 审判员 王海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谷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