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西省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步行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571199287T。
法定代表人:易策渊,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江西祥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后港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55610933314。
法定代表人:王荣祥,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江西省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西祥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西省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价值6000000元的财产。申请人江西省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江西省易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对被申请人江西祥运置业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江西祥运置业有限公司价值6000000元的财产(具体保全措施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