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姚国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工程师,住宽甸满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新开路213号。 法定代表人:鞠德祥,系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姚国新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姚国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06民终131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高 翔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曲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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