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明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
被执行人:张红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王明现与张红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1月1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张红涛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红涛银行存款420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