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丰宁满族自治县金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所在地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裕丰路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6684305410N。

法定代表人赵凤义,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张建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承德市丰宁县。

被执行人张凤义,男,****年**月**日出生,满族,住承德市丰宁县。

被执行人付振西,男,****年**月**日出生,满族,住承德市丰宁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丰证执字第9号执行证书,于2021年1月11日向上述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上述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依照

冻结被执行人付振西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壹佰零壹万贰仟肆佰元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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