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翟前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 被申请人:砀山县家家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住所地砀山县玄庙镇董庄行政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41321MA2NGJE0XT。 法定代表人:尤建果。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翟前程与被申请人砀山县家家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询、冻结砀山县家家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银行存款225184元。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25184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席 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