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盛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睢宁县。
被执行人:丁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睢宁县。
审理经过
盛辉申请执行丁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盛辉与被执行人丁威达成和解协议。因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致使案件在法定执行期限内无法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3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苏0324执2768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