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杨旭贵,男,1989年9月出生,汉族,住云南省邵通市大关县。
被申请人:张伟明,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XXX,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杨旭贵与被申请人张伟明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张伟明名下价值10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
本院查明 经查,被申请人张伟明名下有车辆登记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张伟明所有的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码:×××),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