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临泽县陇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临泽县种子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36815230176。
法定代表人:郑毅善,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贾斌,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安权,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临泽县。
被执行人:张莉花,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临泽县。
被执行人:安斌,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临泽县。
被执行人:安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临泽县。
审理经过
本院立案执行的(2021)甘0723执256号申请执行人临泽县陇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安权、张莉花、安斌、安虎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延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中止(2021)甘0723执25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