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兰考恒顺养殖专业合作社,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堌阳镇马目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10225MA3X40GJ1X。
法定代表人:李运涛。
被申请人:孔令全,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兰考县。
被申请人:郭玉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兰考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兰考县恒顺养殖专业合作社与被申请人孔令全、郭玉花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兰考县恒顺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孔令全、郭玉花名下银行存款34536元予以冻结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提供保函进行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兰考县恒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孔令全、郭玉花名下银行存款34536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查封、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