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秦胜利,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平俊杰,安徽红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万翠,安徽红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张广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秦胜利诉被告张广霞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秦胜利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与法不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秦胜利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秦胜利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