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住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八2栋17层0702、1703、1704、18层、19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7885328。
法定代表人:项兴初,董事长。
被执行人:卢东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张家港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卢东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本案以终结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19)皖0111民初999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