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朵原、云南浙滇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朵原与云南浙滇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76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765.00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朵原。至此,申请执行人朵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0114执94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刘春浩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杨凯 书记员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