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史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被执行人:曾冬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史辉与曾冬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史辉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湘1202执恢5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