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文书内容
申请执行人张庆灵,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津市小梁乡刘村。
被执行人吕小管,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临猗县嵋阳镇任柳村。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张庆灵与被执行人吕小管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5日作出的(2021)晋0882刑初3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已于****年**月**日出生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8日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将被执行人吕小管名下的晋MBD935号美仑牌车辆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期间该车辆不得办理买卖、抵押、转让、过户等,查封期限两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