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崔建存,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农民。
被告王海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崔建存诉被告王海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崔建存于2021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崔建存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崔建存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