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李志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邯郸市魏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玉,河北昌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郑国兴,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李志刚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郑国兴的价值180,000元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因情况紧急,如不及时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郑国兴的价值180,000元财产,期限为2022年9月1日。 案件申请费1,420元,由李志刚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马光霞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韩 寒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