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江西省万国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高安市一汽森泽54栋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091065407X。
法定代表人:刘满,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杨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新化县人,住新化县。
被执行人:杨辉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新化县人,住新化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江西省万国物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江**、杨辉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983民初71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杨江**、杨辉华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杨江**、杨辉华银行存款计人民币210000元(本金、诉讼费、执行费)及利息,或查封、扣押、提取、拍卖、变卖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