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沧州市众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怡成路天成明月洲小区7#2-23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3MA0G41UP17。
法定代表人:蒋希美,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立起,天津百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黄骅市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黄骅市南排河镇张巨河村委会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MA0DALP266。
法定代表人:孟德洋,经理。
被申请人: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开发区耀华道27号2幢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738726916C。
法定代表人:张敬巧,经理。
被申请人:天津合升元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一纬路1号办公室133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W2UX33。
法定代表人:齐志伟,经理。
被申请人:河北五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后孙章北文王公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6MA0A84NB7E。
法定代表人:王杰,经理。
被申请人:武汉惠利德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后襄河北路59号第1幢1单元22层12-1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KYNWL6H。
法定代代表人:郭新年,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人沧州市众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黄骅市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天津合升元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五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惠利德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300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沧州市众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沧州市众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冀北中原园林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300000元,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