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熊水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江西省丰城市。
被执行人:杨介体,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熊水泉与被执行人杨介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6月11日达成长期执行和解协议,同日,申请执行人周星亮向本院书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丰城市人民法院(2021)赣0981执恢380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发现被执行人拒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