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乾木文辰律师事务所 律师,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一:刘楠,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乾木文辰律师事务所 律师,户籍地北京市西城区,现住西班牙穆尔西亚省莫里那镇拉卡依那区。 被告二:江春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退休教师,户籍地北京市西城区,现住西班牙穆尔西亚省莫里那镇拉卡依那区。
审理经过
原告王震诉被告刘楠、江春萍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原告王震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及被告提出的撤回反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00元,由原告王震负担(已交纳)。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孙 婷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苏 静 书 记 员 赵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