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顺盛铝塑门窗厂、于君: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顺盛铝塑门窗厂与于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36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9364元。至此,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顺盛铝塑门窗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624民初4077号民事调解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何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