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某某,女。
被告:刘某,男。
审理经过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刘某扶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原告张某某于2021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某某申请撤回对被告刘某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