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钱某某,女,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徐汇区。 原告:张1,女,汉族,住户籍地上海市徐汇区。 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小敏,上海领港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黎志凌,上海博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2,女,汉族,住上海市徐汇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书云,上海其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钱某某、张1与被告张2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3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钱某某、张1于2021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钱某某、张1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钱某某、张1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何倩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田晨 书 记 员 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