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士朋,男,汉族,住河南省宁陵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业磊,河南世金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重庆渝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法定代表人:张永红,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张士朋与被告重庆渝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原告张士朋于2021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张士朋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士朋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张士朋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书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路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