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民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海舜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淄博润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淄博汇茂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宋述明。
被告:宋述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山东民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宋述明、宋述强、淄博润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山东海舜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汇茂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