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韩雪飞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辽0502执1423号
关联企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韩雪飞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住所地: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39号,负责人:沈伟,系该行行长。
被执行人:韩雪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无业,住本溪市平山区。
被执行人:陈建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职业不详,住本溪市平山区。
此案件执行完毕,无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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