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靳转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武安市。
被告:刘秀荣,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北省武安市。
案由
案由:劳务合同
靳转霞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刘秀荣支付拖欠靳转霞的工资1200元;2、本案诉讼费由刘秀荣承担。事实与理由:靳转霞经人介绍在刘秀荣处打工干活,干完活后刘秀荣尚欠靳转霞1200元一直未给,经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刘秀荣未提出答辩。
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现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刘秀荣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靳转霞工资120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刘秀荣承担。
本院查明
以上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