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谢文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开平市。
被告: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平市长沙沿江东路梅园街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1942919416。
法定代表人:关荣焯。
审理经过
原告谢文畅与被告广东开平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1日立案。原告谢文畅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谢文畅在诉讼中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谢文畅撤回起诉。
本案一审受理费10元(原告谢文畅已预交受理费423.75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谢文畅负担。原告谢文畅多预交受理费418.7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