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许崇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被申请人:马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许崇峰与被申请人马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函进行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