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万宁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颜,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王某,男,****年**月**日出生,住万宁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李某因与被申请人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琼96民终10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查明 本院再审审查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申请由本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