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高燕萍、佘建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燕萍与被执行人佘建华离婚纠纷一案【原审案号:(2012)杭滨民初字第1258号】中,被执行人佘建华自动履行了本案债务(2021年1月至6月抚养费)。本院已对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本院地址:
执行局:浦沿街道东冠社区蔡何家巷35号浦沿法庭内
审判人员执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