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葛松果,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嵩县。
被告郑素贞,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浙江省平阳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葛松果诉被告郑素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葛松果于2021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葛松果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518元,由原告葛松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