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负责人:邹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诗玲(特别授权),女,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曾勇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辰溪县人,农民。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与被告曾勇杰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立案。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985元,依法减半收取492.5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