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世丹,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上林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韦静毅,广西通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覃艳雪,女,****年**月**日出生,仫佬族,住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世丹诉被告覃艳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周世丹以被告覃艳雪已支付诉争车辆折旧费为由请求撤诉。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周世丹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8元,减半收取164元,由原告周世丹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覃 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黎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