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申请执行人):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一里445-13号。 法定代表人:岳兴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君,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住所地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一段8-35号。 法定代表人:金浩,该中心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菡婷,辽宁凌飞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执行人: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住所地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鲍百丽,该中心主任。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向本院提交申请书,请求变更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原告诉称

申请人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申请书,请求变更被执行人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实与理由:依据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23日作出的(2007)锦民一初字第0002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原被执行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被贵院依法受理。因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入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现被执行人已变更为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从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分立,成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故申请变更本案被执行人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称,1.根据锦编发(2020)2号编委文件,已于2020年2月25日将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从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整体划出。2.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别相当于副县级,是独立法人,现归口于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3.申请人的变更申请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被申请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称,1.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已根据锦编发(2020)2号编委文件,从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整体划出,是事业单位,现已归属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2.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为独立法人。3.与申请人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正处于执行阶段。申请人的变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本院查明

本院查明,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11月23日作出(2007)锦民一初字第00024号民事判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案号为(2008)锦执一字第00033号。2018年8月13日案件恢复执行,案号为(2018)辽07执恢15号。2019年9月3日,本院以(2019)辽07执异83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由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变更为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 另查明,根据锦州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2018年12月组建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由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整合组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下设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再查明,根据中共锦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出的锦编发(2020)2号文件,2020年2月25日,将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支机构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人员及编制整体划出,为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不再挂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在被申请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共锦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从锦州市全民健康保障中心整体划出,成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情形下,申请人锦州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责任,申请变更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分立后新设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执行人在分立前与申请执行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之规定,其申请变更被执行人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变更被申请人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本案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刘艳芬 审判员  邸新立 审判员  刘志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 飞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