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监督机关: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原审被告):代小波,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贵州省余庆县人,住余庆县。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朱啟琴,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余庆县人,住余庆县。

审理经过

申诉人代小波因与被申诉人朱啟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余庆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3日作出(2017)黔0329民初1364号民事调解书,向余庆县人民检察院申诉。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以余检民监[2021]1号再审检察建议书向本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调解书存在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