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请人:陶俊含,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息县城关镇西街工区路*-*号,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晨阳,河南息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段梦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息县。
审理经过
陶俊含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段梦茹名下100000元的资金及车辆(车牌号为豫SD11995奇瑞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陶俊含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段梦茹的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陶俊含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段梦茹名下资金及车辆(车牌号为豫SD11995奇瑞汽车)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