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建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定襄县人,农民。
被告:牛俊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定襄县人,现居定襄县。审理经过 原告郭建宏诉被告牛俊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原告郭建宏于2021年6月30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郭建宏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郭建宏撤诉。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郭建宏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孙金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魏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