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曹国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被执行人:鲁静岩,男,****年**月**日出生,满族,住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审理经过
曹国增与鲁静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全部自动履行。本院已于2021年6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曹国增。至此,曹国增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503执754号已部分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宏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安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