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美廊美容美发中心,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黄厂南里2号院16号楼1层商业07。
投资人:张建平。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美廊美容美发中心职员,住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路8楼4门*号。
被告:张钰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竹溪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瞿兴圆,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美廊美容美发中心与被告张钰沣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立案。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与本院(2021)京0105民初14588号原告张钰沣与被告北京美廊美容美发中心劳动争议一案系双方基于同一仲裁裁决互相起诉的案件,两案依法应合并审理,一并作出裁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并入本院(2021)京0105民初14588号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