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俊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被执行人:付博,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审理经过
关于李俊平申请执行付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8)内0602民初691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已按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东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内0602民初691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